所以我說:超過90%的娛樂雜誌或娛樂新聞,都是垃圾。 <<这句话真的有点过火,一切的决定不是记者和主编操控的,很多时候是取决于读者,若该新闻是沒有价值或读者不想看的,相信就很少会出现吧。
再者,现今的娛樂版不再是”應該是報導影視藝術、藝人演繹水平、電影評論或歌藝欣賞等的新聞了,而是報導在娛樂圈發生的一切大小事。
至于两枝枪的新闻,主要他是新加坡的名導、在2004年國慶日獲頒公共服務獎章,成為首位獲得此獎章的新加坡藝人。2005年,梁智強更獲頒文化獎。他已不僅僅是藝人,而是新加坡政府欲打造的一個楷模,他的舉動,會是人們的學習目標。探讨了,報導了,也許可以作为借镜,也是一种警惕。…… 查看更多
從一開始模特兒找記者到酒店看談判,再到梁智強召開記者招待會,記者都是被動,主動的都是新聞人物。記者招待會上記者都沒有發問的時間和權力。再細想,全部主流媒體、非主流媒體、雜誌等都報導這新聞,唯獨你一家漏了,該版主編要如何向老總交代?
同樣的,馬華問题曝光率也居高不下,也並非是全部人愛看,馬華的內部問題,就內部解决了再公佈結果讓大家知道好了,何必浪費那么多篇幅?
報導不是每一篇都滿足得了大眾口味,若能吸引一定的小眾,也有它存在的價值。副刊的存在,不也是滿足得了小眾,而非人人都閱讀嗎? 那是否也可以說副刊某一天的主题某人不喜歡看,就大呼副刊是垃圾呢?
看事,一定要多方角度和站在他人立場想一想,也不要抹殺了他人的努力和辛勞與付出。"超過90%的娛樂雜誌或娛樂新聞,都是垃圾。",絕不該出自一位副總編輯的文字裡。多言了,見諒。
以下是該副總編輯的原文:
惡主編手記/梁智強.情人.看賤!
到今天還不明白,為何一個新加坡藝人梁智強搞婚外情,要佔所有報紙這麼大篇幅?一件應該關在房裡解決的家事,開記者會、搬上電視台、報紙、雜誌敲鑼打鼓“現場演出”,竟然沒有人抗議,大家還看得津津有味!
梁智強不過是個藝人,他的職責是把戲拍好;至於他私生活如何,以及不是透過他的戲去鼓吹三妻四妾,胡搞男女關係,那左鄰右舍路人甲乙丙丁理他和老婆嫩草們的事幹嘛?社會沒有其他更值得關心的事?
看梁智強在記者會上痛哭“完全是我的錯,跟任何人沒有關係”(他的哭徒惹我的笑!這麼大個男人,他以為自己是艷照門的阿嬌,哭著說“我很傻很天真”就能扳回同情分?)。這當然是他的錯,接二連三的婚外情,難道是別人的錯?不過,他閣下愛吃嫩草老草、風流還是下流,她向老婆兒女交待就好,幹嘛強逼大家也知道?
社會像梁智強這樣的雄性且獸型的物體很多。他太太如果願意委屈自己忍受,那就繼續忍受,不必哭給外人看;不想忍受,就循法律途徑得回公道!總之,無關社會公義,別把自己家事當國家大事。
雄性物體梁智強應該知道:“不想得這樣的果,就別種這樣的因。你既種下了因,自然會得這樣的果。”明知是錯,卻繼續做;等被揭穿了,才說“完全是我的錯,對不起”──那你就敢做敢當,坦然接受後果吧!
奇怪怎麼新加坡媒體這麼熱衷這新聞,“一個有點名氣的男人和情婦談判”,就足以一連幾天都上重要新聞版。“家事”也都搬上重要新聞版了──這開始製造了很不好的示範,以後想要“製造新聞及曝光率”或“ 破壞一個人的聲譽”,把私生活、婚外情或家事搬出來就行了。反正內裡總是“公說公理,婆說婆理”,爭論不休,可以保持熱度很久。
如果讀者喜歡這新聞,那也顯示他生活太寂寞。電視連續劇每天都演男歡女愛家庭倫理錯綜複雜的故事,嫌看不夠;左鄰右舍夫婦婆媳天天磨擦的情節,也聽不厭──竟然也默許和期望報紙、雜誌充斥這種新聞。(有時報紙寫少了,讀者還會打電話來罵:“為甚麼別家報紙這麼詳細,而你們獨漏?叫我怎麼買你們的報紙?”)這類讀者電話最好別傳到給我,不然我一定忍不住譏諷讀者:“你是受害者之一啊?你做完家務了?你煮了飯侍候你家老人吃飯了?你管好你孩子了?不然你這麼空閒來管人家的事?”
在我的認知裡,“娛樂版”應該是報導影視藝術、藝人演繹水平、電影評論或歌藝欣賞等的新聞,讓“影視事業”也扮演著社會藝術教育的功能;但真奇怪,怎麼大部份卻是藝人偷情、劈腿、分手、復合等與“演藝藝術”無關的八卦新聞。
作品沒有受到重視,反倒是藝人私生活不斷被放大討論──而且都還是不良典範。所以我說:超過90%的娛樂雜誌或娛樂新聞,都是垃圾。
(曾毓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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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comments:
一小时前曾毓林的回应:
關於這句話,我個人有些看法:"超過90%的娛樂雜誌或娛樂新聞,都是垃圾。",絕不該出自一位副總編輯的文字裡。”──副總編輯又如何?副總編輯不見得就要認可所有的新聞,副總編輯也可以有自己對新聞多寡處理的個人看法。娛樂版新聞,如果永遠是xxx劈腿,xxx偷情,xxx打呵欠姿勢不雅等等,我看不出有甚麼「娛樂性」?難道娛樂版需要降到天天把這些緋聞當作主要內容?──娛樂工業,沒有其他比這重要的新聞嗎?
──當然,我必須說明:我說現在娛樂版或娛樂雜誌九十
巴仙都是垃圾,那是從我自己對新聞重要性的角度來判斷,這不代表甚麼,也不意味其他人要認可。我只談我的個人標準,任何人都有權反對──包括娛樂雜誌或娛樂版同事。
新聞的比率很重要,哪些可以大篇幅,哪些應該小小交待即可,這是編輯和記者都可以協調和決定的。如果只是任由讀者想看就出大大,那萬一讀者更想看明星床上照呢?編輯記者也一味迎合嗎?不管是甚麼記者和編輯,如果在「大是大非」的骨節上沒有自己的判斷和決策能力,而任由口味牽鼻子走的話,那這和排版員有甚麼分別?──任憑讀者同意與不同意,我的看法,沒有改變。我不勉強別人接受,別人也可以不接受。
真的很奇怪這位媒体工作者,娛樂版每天都有節目表、有節目大綱、有藝人專訪、有藝人動態、有歌友會、演唱會消息,也有電影介紹、唱片介紹、專題深入報導等等呀。
那些所謂的"如果永遠是xxx劈腿,xxx偷情,xxx打呵欠姿勢不雅等等"應該不會占上九十巴仙的版位吧。而且這些新聞也不可能天天都有的呀。
唉喲,記者和編輯當然知道在迎合大家口味的同時,新聞的界線在哪,怎可能會"任由讀者想看就出大大,那萬一讀者更想看明星床上照呢?"的事情發生呢?
只能說,在這現世,過于站着自己的立场,不求變求探索,吃亏的是自己。
看完本不想留言,因為不方便,但是實在太想贊同你了。
一直以來,我都想說,馬華的篇幅太多了,報紙太注重了,看得我不想再看。。。買報紙不是想看這些“人家的家事”。誰輸誰贏,對我們人民有多大的好處?我看不出來。
一個同行(上)
谢谢同行的回应。
这就是现实,不过我不会把它当垃圾,会把麻花的报导当故事看,这样就不会骂。还可以当反面教材和借鑑,挺不錯的嘛。
人的涵养和內涵,在你翻阅报纸和杂志时,可是寫在脸上的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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